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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奖学金再分配办法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8:39 文章来源:教育发展基金会 浏览次数:20
临床医学院爱尔奖学金再分配办法 为了确保爱尔奖学金能够合理发放,根据《滨州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爱尔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特此补充说明。
奖励范围:眼视光学专业学生 剩余资金可用于临时性奖励在国家级、省级专业性比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干部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以及进行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队伍和个人,资助金额原则上为每生或者每支队伍2000-3000元;省级、国家级重点实践、创业团队视情况加大资助力度和金额。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 (二)具体条件 1、大赛获奖学生:在国家级、省级专业相关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和集体。 2、临时困难补助: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优秀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或社团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在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班级前20%。 4、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或个人: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表现比较突出。
(一)学生个人申请 11月5日17: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由辅导员老师进行初审。 申请材料要求:自我介绍,并表明自己申请的奖学金类别。如“本人XXX,来自1X级眼视光班,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此外,各项奖学金申请要求如下: 临时困难补助:从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展开; 优秀学生干部:从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展开; 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或个人:从思想、学习、工作、实践等方面展开,重点突出实践。 (二)院系审核推荐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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